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及时、全面了解与掌握学校的教学工作动态,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育教学的主体作用,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教学质量,依据《衡水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院政发〔2016〕44号)文件,在2023级本科一年级新生中开展选聘学生教学信息员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衡水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院政发〔2016〕44号)文件(附件1)中具体要求,开展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聘工作。
2、学生教学信息员应该严格按照《衡水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院政发〔2016〕44号)文件中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及时进行教学信息的反馈,填写《衡水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表》(附件4)、《衡水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5)。
3、学生教学信息员个人填写《衡水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申请表》(附件2),学生会填写《衡水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汇总表》(附件3),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附件2与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30770743@qq.com,附件2纸质版报学校办公楼619室,电话:6662359。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