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过程,确保教学质量,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顺利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检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工作以各二级学院(部)为单位,按照《衡水学院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院政发[2013]132号)逐项检查各单位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教学、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安排
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各二级学院(部)自评自建阶段(2018年3月-5月上旬)
各单位梳理和完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组织教师研讨,形成初稿。
2、学校检查阶段(2018年5月中下旬)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提出评价意见,反馈各单位。
3、整改完善阶段(2018年6月)
各单位按照专家评价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定稿。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要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结合单位自身特点,健全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标准要求具有科学性、简明性、可行性、有特色。请各学院于5月11日前,将本单位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纸质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618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hsxyzljk@126.com
联系电话:8885272 联系人:任金忠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