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教学督导队伍管理办法》(院政发[2018]13号)规定,经研究,现开展我校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教师换届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数
每个二级学院2名,独立设置教学部1名。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高等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措施,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二)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教学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不少于5年,并在教学、研究及管理等方面有较强能力。
(四)身体健康,时间有保证,能够胜任督导工作。
(五)为保证教学督导质量,有教学督导经验,有教学大赛获奖,有相关研究成果,不承担教学管理职务的教师优先聘用。
三、聘期及待遇
(一)每届聘期为两年。任期届满,自动解聘。
(二)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具体负责二级教学督导人员的业务考核,按学校相关规定核算其工作报酬。
四、报名方式
个人填写《衡水学院教学督导申请表》(附件1),单位填写统计表(附件2),均由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于3月1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sxyzljk@126.com,纸质版报学校办公楼618室。
联系电话:6012523 联系人:贾文化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9年3月6日
附件1:
衡水学院教学督导人员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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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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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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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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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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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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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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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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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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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
主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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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教学奖励
和教学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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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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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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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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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后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学获奖、研究成果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上届督导教师如已提供过以上资料,可不再提供以上资料)。
附件2:
二级教学督导人员统计表
二级学院(部)名称(公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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