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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2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6-14


各教学单位:

学生评教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促进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开展2023-2024-2学期学生评教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组织

学生评教采用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络评教,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学生评教、收集整理评教统计结果。

二、评教范围

本次评教对象为承担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聘教师)。参评者为本学期课程修读的本、专科学生。

三、评教时间

2024614--620

四、评教流程

1、学生评教端:登录学校主页——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综合教务系统——输入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选择教学评估——选择“操作按钮”选择“优、良、中、合格、差”——“提交”按钮

2、教务管理客户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评估——打开相应报表查阅数据。

五、评教原则

1、根据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相结合的原则,“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重点从学生角度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教学效果指标进行评价,总分值100分。

2、等级标准

评教统一设定为百分制,优(90-100分)、良(80-90分)、中(70-80分)、合格(60-70)、差(60分以下)五个等级。

、评教结果

评教结束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系统导出的评教结果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将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并针对评教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改进课堂教学。评教结果是学校及时有效掌握课堂教学情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注意事项

1、学生评教数据是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参考,与每位老师息息相关。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学生评教的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2、为保障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教学单位2024620日前组织完成学生评教工作,学生未评教或未按要求对全部课程评教者,将无法实现本学期网上成绩查询选课等操作。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评教或评教过程中出现问题不能作出评价的同学,请及时与本单位教学科研办联系并进行登记。任何学生不得代替其他同学评教,一经查实,评教结果无效。

3、各教学单位要积极组织,严格落实学生评教工作,总结上学期评教不足查漏补缺,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全体学生客观、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本次学生评教工作。

4评教结果统计汇总后,请各教学单位202462812:00前将本单位学生评教分析报告》(附件1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政楼618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hsxymbkh@126.com

 

人:任金忠

联系方式:6012523

 

附件1:衡水学院2023-2024-2学期学生评教分析报告

附件2:教务管理系统评教模块的说明

(附件见QQ群)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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