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中关于教育教学督导要求,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全面发展的理念,以高质量教育教学督导支撑学校高质量发展,筑牢学校质量共同体意识,加快形成“自觉 自省 自律 自查 自纠”质量文化,按照学校总体安排,开展2023-2024-2学期教育教学督导巡查,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7:50-8:30。
2、集合地点:西校区(西校区大门口)、东校区(广场大屏幕下)。
3、督查人员:
校区 |
集合地点 |
督查人员 |
东校区 |
广场大屏幕下 |
王永芹、寇汉禄、刘洁晶、李勇、张瑞民、张志臣、任睿、程海涛、荀肖 |
西校区 |
西校区大门口 |
王光远、刘志华、康秀平、李秀玲、齐双春、任金忠、王灿、郭云峰、李恒 |
4、具体要求:督查人员2024年2月26日上午,7:50准时在相应校区集合地点集合,开展教育教学督导巡查。
5、督导巡查范围:东校区(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2号楼中控室),西校区(16号教学楼、15号教学楼、西校区中控室)。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