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衡水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衡水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方案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1-06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 1号)有关要求,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部署,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3〕12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开展本科教学质量问卷调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公示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71号)要求,建立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精心组织安排,严格工作程序,积极主动工作,促进学校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二、数据库填报步骤及时间安排

1、组织机构

为确保数据填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数据采集填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全面领导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常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审定工作方案、任务分解、上报数据以及基于数据的质量报告,指导、监督和检查数据填报工作进程,研究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学校数据采集填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负责制定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方案、计划,分解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任务,制定工作安排,落实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目标,协调各部门、单位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依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按时采集并向“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提交数据;向数据采集填报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数据填报纸质文档和电子材料。

2、工作内容与进程安排

“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范围主要涉及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7个方面,涉及综合表格73张,师范类专业情况补充表12张,专科师范类专业情况表12张,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2张,数据大项820多条。表格分工情况见附件2。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要求,按照不同统计口径,本次数据采集时间段为2022自然年度和2022-2023学年度,填报时间截至2023年11月9日。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

1

成立学校数据采集填报工作领导小组及采集填报工作办公室,专门研究、布置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任务。

9月8日

2

召开数据采集填报动员会,布置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任务对数据采集填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数据项内涵及说明,统一填报口径。

9月14日

3

各单位具体布置本单位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任务,数据填报正式开始。

9月11日

4

数据审核整理。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反馈。各责任部门在经过分管校领导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校级账户。

9月1日-11月9日

5

数据审定与提交。数据填报工作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数据提交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常态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11月9日-11月15日

6

学校管理员使用管理员账号及密码登陆平台进行数据提交报送工作

11月15日-11月18日


3表格审核提交截止时间


表格

截止时间

1-2学校相关行政单位

9月13日

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913

表1-4-1 专业基本情况

915

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

915

表1-5-1 教职工基本信息

9月28日

表1-5-3 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

9月28日

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

9月28日

表1-7-1 本科实验场所

109

其他

119


4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责任人:各责任单位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人员

工作内容:各责任单位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人员将数据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电子材料及《衡水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承诺书》(附件3)报送至数据采集填报办公室,认真填写《衡水学院2023年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交接单》(附件4),无数据表格一并填入附件4,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三、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分工及要求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分工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质量,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继续实行单位负责制。各责任单位在填报2023年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审核评估自评报告》,认真分析我校教学基本状态,准确把握存在问题,实事求是撰写本单位负责的教学质量报告内容,责任分工及基本要求见《衡水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责任分工》(附件5)。

2、编写要求

各部门确保报告内容详实、准确,充分体现相关工作,报告中涉及到的数据应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保持一致,文本格式符合《衡水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附件6)要求。请各部门于11月25日前将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数据采集填报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pg2021@126.com

四、本科教学质量问卷调查

1、主题及对象

本次调查的主题为大学生学习体验及满意度评价。调查对象为全校普通本科2024届全体预计毕业生不含专科学生

2、填报基本信息及抽样

为深入分析大学生入学水平、学习状态、学业表现及满意度之间的关系,聚焦大学生发展,帮助学校获取更多的教学改进和学生成长信息,本次调查需继续填报如下信息:学生基本信息、高考及志愿信息和在校成绩学分绩点信息(附件7-9),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于11月14日前登录http://es.hbu.cn/wj/login/mgr进行填报,教务处、学生处协助完成。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项目组对学生名单审核后进行抽样,抽样比例为50%,抽样完成后将抽样名单返回我校。

3、问卷调查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各教学单位根据抽样名单组织学生完成问卷填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问卷网址为http://es.hbu.cn/wj。

、工作要求

1、为确保数据采集工作质量,实行责任到人的工作方式,请各单位指定一名副职领导主管数据填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与调查问卷工作,对单位各项数据的客观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

2、认真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开展本科教学质量问卷调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公示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71号),准确理解指标内涵,采集数据要客观、真实、准确、全面。

3、工作态度积极认真,特别是需要多部门配合完成的表格要做到主动沟通、勇于承担,确保数据填报准确、无遗漏。

4、严格依据工作方案中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按时有序推进数据采集填报与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


附件:

1.衡水学院数据采集填报工作领导小组

2.衡水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

3.衡水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承诺书

4.衡水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交接单

5.衡水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责任分工

6.衡水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

7.学生基本信息模板

8.高考及志愿信息模板

9.在校成绩学分绩点信息模板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11月6日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高校网站模板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0028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