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对各教学单位、部门教学准备阶段进行质量监控,依据《衡水学院教学督导队伍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实际,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教学督导巡查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检查学生学风,深入课堂查课,检查学生到课率及学习情况。
(二)深入教学楼、实验室、体育场馆等教学场所,对学校及教学单位的教学保障条件(好学设施、教学环境等)、实验设备、实训条件等情况进行巡查督导。
(三)深入多媒体中控室开展教学运行情况巡查督导。
二、时间及具体安排
(一)时间:2023年9月4日(星期一)上午7:50.
(二)参加人员: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全体校级教学督导、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具体要求
(一)巡查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能现场处理的当场沟通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认真梳理汇总,汇总后向涉及教学单位和处室反馈。
(二)巡查督导过程中做好相关记录、留存相关佐证材料。
(三)紧急问题联系人:程海涛,联系电话:15003381063,0318-6662359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