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推动课堂教学高质量发展,依据《衡水学院教学督导队伍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实际,决定开展2022-2023-2学期教学督导课堂教学听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针对2022-2023-2学期录入教务系统的所有课程,开展全过程、全时域随机听课。
(二)听课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具体安排
听课人员:校级教学督导及相关院系教学督导,分组安排如下:
校级督导姓名 |
督导院系 |
刘志芳18932813669 |
数计、经管 |
吕 信13012095086 |
物理、化学 |
陈璞玉13315861832 |
中文、教育 |
李秀玲13513086633 |
音乐、美术、体育 |
张瑞民13613180995 |
外语、公管、公外 |
张艳丽13653286036 |
马院、生物、双创、柴院 |
三、具体要求
(一)依据《衡水学院教学督导队伍管理办法》中要求开展课堂教学听课。
(二)教育教学督导听课程过程中要兼顾各专业课程,突出对各院系师范类专业的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的课堂教学督导听课,强化对师范类专业课堂教学的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
(三)师范类专业:汉语言国际教育(外语系)、汉语言文学(中文)、化学(化学系)、美术学(美术系)、生物科学(生物系)、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系)、思想政治教育(马院)、体育教育(体育系)、物理学(物理系)、小学教育(教育系)、学前教育(教育系)、音乐学(音乐系)、英语(外语系)。
(四)联系人:程海涛,联系电话:15003381063,0318-6662359。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