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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2学期教学督导课堂教学听课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3-03

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推动课堂教学高质量发展,依据《衡水学院教学督导队伍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实际,决定开展2022-2023-2学期教学督导课堂教学听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针对2022-2023-2学期录入教务系统的所有课程,开展全过程、全时域随机听课。

(二)听课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具体安排

听课人员:校级教学督导及相关院系教学督导,分组安排如下:

校级督导姓名

督导院系

刘志芳18932813669

数计、经管

 信13012095086

物理、化学

陈璞玉13315861832

中文、教育

李秀玲13513086633

音乐、美术、体育

张瑞民13613180995

外语、公管、公外

张艳丽13653286036

马院、生物、双创、柴院

三、具体要求

(一)依据《衡水学院教学督导队伍管理办法》中要求开展课堂教学听课。

(二)教育教学督导听课程过程中要兼顾各专业课程,突出对各院系师范类专业的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的课堂教学督导听课,强化对师范类专业课堂教学的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

(三)师范类专业:汉语言国际教育(外语系)、汉语言文学(中文)、化学(化学系)、美术学(美术系)、生物科学(生物系)、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系)、思想政治教育(马院)、体育教育(体育系)、物理学(物理系)、小学教育(教育系)、学前教育(教育系)、音乐学(音乐系)、英语(外语系)。

(四)联系人:程海涛,联系电话:15003381063,0318-6662359。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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