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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教学督导专家招聘启事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9-24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构建一支开放、多元、高素质教学督导队伍,现面向衡水市区公开招聘教学督导专家3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来源

本次招聘教学督导人员主要面向行业、企业高工高管,外市本科大学工作并在衡水市区定居的人员,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管理岗位人员或教研员,以及其他有衡水学院开设专业实践经历的人员,专兼职均可。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教育情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坚持原则,有团队精神。

2.了解高等教育教学动态,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与我校相关大类专业教学、管理或行业经历10年以上,高级职称或职务者优先。

4.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5.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保证参加督导工作时间。

三、工作主要内容

1.全职督导

按照《衡水学院教学督导队伍管理办法》(院政发〔201813号)规定职责开展工作。

2.兼职督导

兼职教学督导人员主要进行听、评课工作,重点对相关课程教学理念的先进性、教学内容的行业适用性、教学方法的科学性进行督导、反馈。

四、薪酬待遇

教学督导专家实行聘用制,聘期为一学期,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需要可以续聘,专兼职教学督导专家按照校级教学督导专家薪酬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

自招聘启事公布之日起至招聘额满为止。

六、应聘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填写《衡水学院教学督导专家报名表》(附件1),电子档发送到中心邮箱(hsxyzljk@126.com),邮件标题注明“教学督导+个人姓名”。待聘用后,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报送中心存档。

2.资格审查。学校将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可直接面试。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3.面试考察。由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专家根据岗位需要和聘用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察后,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

4.办理录用手续。质量监控中心将组织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申请手续,报学校审核,审核同意后,颁发聘书。

咨询电话:0318-6662359 联系人:王老师 韩老师

附件:衡水学院教学督导专家报名表

 

衡水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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