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1年度即将过半,根据《衡水学院二级单位工作考评办法(试行)》(院发〔2021〕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二级单位工作考评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学校所有二级单位,即我校所有二级学院、独立设置的教学部、职能部门、教辅和科研单位。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各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各单位首先汇总梳理和总结本单位履职尽责和创新创优情况,以及加减分事项,填报《工作考评中期检查报表》(附件)。考评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报表,根据需要随机抽查部分单位佐证材料,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报送要求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单位上半年所完成的工作,如实填写《工作考评中期检查报表》,所填工作事项均应形成并填写佐证材料清单备查,请各单位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9月17日前)将报表纸质一份,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后,报送至考评工作办公室(行政楼618房间),电子版同时发送至hsxyzljk@126.com。
联系电话:6012523 联系人:王义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