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基本环节,确保教学材料质量,根据《衡水学院关于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意见》(院发〔2019〕49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学材料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部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考查课程存档材料和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具体抽检的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后续通知。
二、检查时间
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
三、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将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按照《衡水学院关于各教学环节质量评价标准的通知》(院政发〔2020〕47 号)进行,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各教学单位工作考评计分范围。
四、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将抽查课程结课材料和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纸质版,于5月28日下午5点30分前一并报学校办公楼616室,无正当理由不报送的材料将按照零分参与总分计算。
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教学材料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教学材料规范有序,完整无误。
联系电话:8885272 联系人:罗肖丽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