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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0-15

 

教学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办法》(院政发〔2019〕43号)和《衡水学院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标准》(院政发202046号)等文件规定有效推进我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

评估对象

各二级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

二、评估时间

2020年12,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估内容

依据《衡水学院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标准》(院政发202046号),按照《衡水学院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办法》(院政发〔2019〕43号)中指标体系逐项评估打分。

四、评估程序

学校届时将组建校级评估专家组,分组对各单位开展评估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听取单位自评汇报。主要包括合格评估以来存在问题解决情况发展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和特色项目等七个方面逐块儿汇报;评建工作存在问题、改进对策,取得的成效、亮点、特色,并提前为每位专家准备汇报稿一份。

2、专家组随机提问或开展访谈,考察实验室、校内基地等;

3、听课,调阅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教研活动教学资料;

4、评估意见反馈。评估后一个月后,向各单位反馈评估意见;

5、通报评估结果。

 

各教学单位要以本次(部)教学工作评估为契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内涵建设,认真梳理、总结合格评估以来的工作取得的成绩、亮点和特色,为迎接并顺利通过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奠定坚实基础。

 

联系电话: 8885272               联系人:王灿 步玉恩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10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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