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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反馈信息处理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6-21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信息的上下畅通,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针对2021-2022-2学期线下实践教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学生学风问卷调查、校级督导线上集中听课、期末考试等教育教学环节反馈信息形成《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质量监控报告(2022年6月)》(简称报告),依据《衡水学院关于衡水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信息反馈与处理实施办法(试行)》院政发(2019)110号,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工作,各教学单位依据报告反馈信息,结合各教学单位教学各环节运行实际以及专业特点,填写附件1:教育教学质量反馈信息处理报告,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2年9月6日下午5:00前,送至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619室,联系电话:0318-6662359,15003381063。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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