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衡水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2022-2学期教育教学督导相关资料收取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5-27

各位校级教学督导、校级学生督导、二级教学督导:

为了适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日常工作对标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凝练西政特色和亮点,切实做好迎评促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开展2021-2022-2学期教学督导相关资料收取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资料时间范围

2021-2022-2学期。

2、资料种类

①校级教学督导、二级教学督导:集中听课总结(参与听课的督导专家)、期末工作总结、听课记录表。

②校级学生督导:期末工作总结。

3、资料收取要求

①集中听课总结(参与听课的督导专家)、期末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630770743@qq.com或QQ上直接发给程老师(QQ号:630770743)或微信发给程老师(微信号:15003381063)。纸质版分两种方式,一种2022-2023-1学期开学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会时直接交到中心,另外一种是近期有入校计划的可直接交到中心619室。

②听课记录表:

Ⅰ 已经填写了纸质版的课程听课记录表,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递交中心,一种下学期开学展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会时直接交到中心,另外一种是近期有入校计划的可直接交到中心619室。

Ⅱ 只填了电子版的课程听课记录表,有两种方式递交中心,第一种:可以将电子版听课信息填写在纸质版听课记录表中,按照纸质版的课程听课记录表的方式交到中心。第二种:将电子版的课程听课记录表发送至630770743@qq.com或QQ上直接发给程老师(QQ号:630770743)或微信发给程老师(微信号:15003381063),中心统一打印,2022-2023-1学期开学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会时在电子版“听课记录人”处签名。

③以上上交资料方式,各位校级教学督导、校级学生督导、二级教学督导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灵活选取,另外有其他上交资料方式,可电话联系程老师,具体说明上交方式、时间、地点,联系电话:0318-6662359,15003381063。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5月27日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高校网站模板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00288 号